一、2022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类型 |
招生计划 |
美术学 |
普本 |
60 |
美术学 |
专升本 |
70 |
数字媒体艺术 |
普本 |
140 |
二、分省份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招生专业 |
面向省份 |
招生计划 |
历史组 |
物理组 |
美术学 |
福建省(院校代码1242) |
58 |
2 |
数字媒体艺术 |
福建省(院校代码1242) |
126 |
5 |
江苏省(院校代码8125) |
4 |
|
浙江省(院校代码3518) |
5(综合改革) |
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其他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
三、收费标准
阳光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等专业学费为28800元/年。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编制的招生计划本中公布的为准。
(二)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上床下桌):每人每学年2400元;
六人间(上床下桌):每人每学年2160元;
六人间(上下床):每人每学年1680元。
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
0591-8397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