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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3-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机关部处、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农科建设发展理念研究与实践、专业优化改革攻坚实践、新型农林人才培养改革实践、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实践、质量文化建设综合改革实践等5个选题领域,共29个选题方向。理论研究项目周期为1-2年,实践项目周期为4年。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各省择优推荐不超过10项(不含部省合建高校,其中《项目指南》第22选题方向推荐不超过1项),每校总数不超过4项。教育厅对申报项目择优遴选推荐教育部。

二、申报方式

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报教育部;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地方高校(含部省合建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教育部。

涉农高校申报项目不超过4项,涉农专业高校和其他高校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各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发展新农科的重要意义,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优势,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新农科建设任务要求,统筹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推进协同育人。

申报截止2020年4月3日,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71523249@qq.com,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在2020年4月8日交到科研处。

附件: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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