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关于举办阳光学院2025年“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团委〔2025〕15号)要求,我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了2025年“我最喜爱的老师”初评工作。
经学生联名推荐、学院初评委员会资格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我院初评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音乐学专业教师:李月华
美术学专业教师:陈晓珊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教师:卓鑫苗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8月26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初评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970413
阳光学院艺术学院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