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光学院艺术学院团委审核,于2026年05月21日确定黄慧妍等25名同学为团组织推优对象,根据我校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黄慧妍、王煜娴、林希、苏雨凡、雷子漩、蔡彬彬、俞娜、王妍平、陈雨蒙、李丽烨、郑可婷、林丹妮、方瑜琦、詹诗婷、林嘉禾、许佳钰、严梦希、郑乙辰、郭祺敏、何诗祺、杨雅钰、蔡少鑫、陈涵郡、王佳怡、杨珏琳
公示期自2026年05月21日至05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向阳光学院艺术学院团委反映,联系邮箱:ygxyysxytw@163.com。
共青团阳光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05月21日